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研究部署基层治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

栏目:党建要闻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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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措施。市委书记陈敏尔主持会议并讲话。

11月9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措施。市委书记陈敏尔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的领导全面地、有效地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全市广大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要紧紧围绕实现党的中心任务,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主战场。要认真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推动解决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更好条件。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牢牢把握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找准工作着力点,支持广大妇女发挥自身优势和积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巾帼力量。要引导广大妇女更好发挥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要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爱帮扶困难群体,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要坚持党管妇女工作原则,全面加强妇联党的各项建设,着力培养高素质妇联干部队伍,支持妇联组织创造性开展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论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法治天津,筑牢首都“护城河”。要深化“枫桥经验”天津实践,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做实政治引领、综治能动、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治理经验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基层治理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好教育整顿各项任务。要认真总结评估教育整顿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聚焦教育整顿的重点任务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力度、巩固提升,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查办案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把“问题清单”变为“成果清单”。要坚持治建并举,用制度的形式把教育整顿中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持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要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立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发挥立法对实施“十项行动”的引领保障作用。要持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履行好立法工作各环节相关职责,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