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以科学的谋划创新的魄力 把重大改革任务抓好抓实

栏目:党建要闻 发布时间:2023-06-14 来源: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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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十二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改革事项。

6月13日,十二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改革事项。

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陈敏尔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工,市政协主席王常松,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和有关市领导出席。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深刻领会把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新时代10年全面深化改革是全方位、深层次、根本性的,取得的成就是历史性、革命性、开创性的,这些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要深刻领会把握新征程上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抓好重大改革任务攻坚克难,加强改革调查研究,加大改革抓落实力度,调动各方面改革积极性,把准方向、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奋力谱写改革开放新篇章。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紧密结合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一体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推动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企业集聚,充分发挥天开高教科创园等创新平台作用,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优化科创服务生态圈,培育更多创新型企业。要加强和改进国有经济管理,构建顶层统筹、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国有经济管理体系,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千方百计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提升质量,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坚决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和隐性壁垒,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引导民营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中主动担当作为。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重要遵循。要深刻认识良好营商环境对天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打造改革开放先行区的重要抓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标推动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的使命责任,对标“一基地三区”的功能定位,对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任务,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以改革的勇气和魄力解难题、破难关、固成效,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持续转变政府职能,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要持续推进政策机制创新,推出更多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惠企政策措施,打通政策落实堵点,强化政策落实的执行力。要深化市场化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健全执法制度规范体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发挥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作用,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全力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要持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以良好的政治生态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以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